针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有哪些支持政策?
针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有哪些支持政策?
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 号)等文件。针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主要有以下倾斜支持政策:
一是放宽学历限制。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也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是提供申报便利。畅通申报渠道,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尚未取得初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级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可以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