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州直、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