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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邮政管理局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邮政监管执法大队,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快递行业协会,各快递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邮政快递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推动新业态人才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鄂邮管〔2024〕1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州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建立全州邮政快递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为全州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十四五”期末,全州邮政快递业累计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1000人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全州范围内邮政快递业技能类职业(工种,见附件1),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探索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二)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3号)、《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41号)要求,全州以州邮政分公司、州快递品牌企业、州快递行业协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为重点,带动各行业企业、快递协会、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各县市不具备设立评价机构条件的,鼓励增设备案评价机构跨县市考点。

(三)按规定开展评价认定。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开展评价认定工作。以国家邮政局指定的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及试题库作为培训、评价的主要依据,通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审、竞赛选拔等方式开展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全国联网查询验证。

(四)建立常态化评价认定机制。完成备案的州级品牌企业可在全州范围内组织本品牌企业员工开展评价工作。被派遣劳动者可在用工单位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开展企业自主评价。鼓励以赛促评,州内邮政快递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得优秀等次的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宣传,精心培育评价机构,大力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动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社部门要加强评价机构业务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行业企业、快递协会、职业院校要积极参与评价认定,共同做好考评考务人员培养。

(二)分步有序推进。2024年9月启动申报备案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024年10月,备案评价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邮政管理部门牵头,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会议,大力推进邮政快递业评价认定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三)促进结果应用。全州建立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评以适用、以用促评。邮政、快递企业要根据评价认定结果合理安排使用技能人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行业企业优先聘用取得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全州上下大力宣传邮政快递业技能人才优秀典型,树立职业楷模,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小蜜蜂”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


附件:1.邮政快递业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

2.恩施州邮政快递业“十四五”新增技能人才任务分解表



恩施州邮政管理局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恩施州邮政快递业“十四五”新增技能人才任务分解表


序号

属地

计划人数(人)

1

州本级及恩施市

560

2

利川市

100

3

建始县

80

4

巴东县

80

5

宣恩县

50

6

咸丰县

50

7

来凤县

40

8

鹤峰县

40

9

合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