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州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222822)。

2018年州人社局坚持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一、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健全组织压实责任。健全州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到单位主管政务信息公开有负责人,工作落实有信息发布员,确保组织机构完善,公开渠道畅通。

(二)细化权责主动公开。以局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并拓展云上恩施、恩施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标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要求,突出政务公开权责落地,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检验我局工作透明度的标准之一,对人社工作规范性文件,事业发展计划,行政审批项目,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工作方面的工作动态全部按照要求实现了公开。

(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网站、微信、云上恩施等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门户网站版面进行调整优化,以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为目标。

(三)加强审核,规范程序。修订《恩施州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所有信息由相关科室申请发布,保密员作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上传至网站或者微信,既确保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同时又确保信息安全,上网信息无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始终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检验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标准之一,2018年共发布各类重点领域信息2106条。其中,局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信息171条;就业项目资金使用、特殊工种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其它信息公示公告161条,行政审批信息1条,公开财务信息5条,无应公开而未公开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开

(二)就业资金拨付、特殊工种认定等人社业务重要信息公开

(三)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财务信息公开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2018年州人社局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提案42件,主办件共12件,会办件共30件。政协提案16件(主办4件,会办1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告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项,已办结,延期办结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州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继续深化,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二)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有效性不够,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解读内容较为枯燥,不够接地气,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够。

八、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人社业务、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现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重大政策文件制定后,迅速开展解读材料起草、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认同协同。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云上恩施、恩施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资源,打造多元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