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恩施州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恩施州人社局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邮编445000,电话:0718-8222822,电子邮箱:eszrsj@163.com)。

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州人社局按规定对有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及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2016年度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及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45条,网络问政、阳光信访平台、局网站投诉咨询、云上恩施民生问政等互动栏目回复共334条,热线电话回复2167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设置了电话、信件、电邮等多种方式依申请公开渠道,免费受理群众申请。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收费情况。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取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1件,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申诉情况。

二、推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做法

2016年,恩施州人社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进人社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了人社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坚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要求,建立了州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出台《恩施州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内容,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局对本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从服务事项名称、服务对象、实施机关、办理机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需提供的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咨询监督电话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对外公开。同时,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新出台的文件,也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外,还注重内部公开,主要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使用、党组民主生活会、财务开支、党员先锋指数评定情况等内容。

(四)创新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与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社、云上恩施签订宣传协议,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等,均在电视、报纸、云上恩施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重点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二是利用网站公开。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就业指南、办事指南等专栏,另外开通了互动交流、谏言献策、政策咨询、领导信箱、投诉举报等互动平台,使群众诉求通过网络平台更快更便捷地反映;同步更新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州人社局版块;三是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四是开设“恩施人社”微信公众号,动态更新人社重点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政务公开的工作力量有待加强,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问题。

2017年度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积极研究人社业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事项一件不漏,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及时、齐全,查询方便;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信息采写。以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和政策释疑为突破口,广泛收集信息,撰写信息,整理信息,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