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恩施州22项支持措施出炉
一、自主创业有扶持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州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利率的50%财政贴息。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三)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学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州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评审通过后给予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公示后且6个月内登记注册的,提供5000元至5万元的资金扶持。
(四)场租、水电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入驻孵化器的创业实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用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能力提升有助力
(五)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提升就业竞争力。
(六)创业培训。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七)创业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创业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遴选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工创杯”“宜荆荆恩”“创客中国”等系列赛事活动。
三、灵活就业有鼓励
(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九)就业见习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人才服务有支持
(十一)生活和租房补贴。对毕业5年内首次在州直参保的民营企业、州属国有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连续3年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在恩施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公租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周转期不超过3年;房源不足时,分别按每年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就业安居保障。支持在读大学生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筹集“青年驿站”床位,为毕业5年内的非恩施州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恩求职创业提供最长7天免费居住、就业指导、社会融入等服务。(十三)放宽招录招聘条件。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招聘涉及“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时,应当向毕业当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放开,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作限制。
五、企业吸纳有激励
(十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十五)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十六)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货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个人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十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十八)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十九)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就业服务有保障
(二十)“1131”就业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提供“1131”就业帮扶(即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一)公共就业指导。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或直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可参加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招聘会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微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登记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关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各类招考信息。登陆“恩施州就业”微信公众号还可获取更多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
(二十二)毕业生档案转入、转出、查询服务。
1.档案转入。毕业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至就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学生档案可用高校EMS专用渠道寄送。
2.档案转出。人事档案存放在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因就业、考研等原因需调出个人档案的,可在线申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操作流程【定位到恩施州→搜索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恩施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调档函→提交】。
3.档案查询。离校后向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档案寄出EMS单号,在EMS小程序可查询寄送情况。档案状态情况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支付宝、湖北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
恩施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8414678 |
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7282673 |
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3225484 |
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4335094 |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5824113 |
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6822469 |
来凤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6282925 |
鹤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718-5282192 |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0718-829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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