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和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
第二节 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
第三节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
第四节 抓创业促产业稳就业
第五节 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
第六节 大力推进返乡创业
第七节 统筹重点群体就业
第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五章 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
第三节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节 聚焦产业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第六节 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第七节 建设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八节 发展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业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第四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五节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第七章 提供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四节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落实资金保障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第四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州人社事业“十三五”发展现状与未来五年发展趋势,推进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巨大挑战,面对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的庄严承诺,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积极就业政策和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成效逐渐显现,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卓有成效,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末,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6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73亿元,扶持创业2.19万人,带动就业6.96万人,市场主体净增14.4万户,企业类市场主体突破6.3万,新增企业5.6万户,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1.03万人次,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1.53万人,为立讯、达翔等重点工业企业招工近2万人,4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社保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建立了覆盖城乡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社保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打破“双轨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实现州级统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03元/月。“十三五”期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4.62万人、12.57万人、212万人、23.94万人(含农民工约2万人)、17.41万人。
——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职称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事考试规模持续增长,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十三五”期末,全州专技人才总量达7.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18万人。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4+3”模式,多次受国务院、湖北省等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8.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监察结案率达100%,累计为2068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7195万元。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层公共服务条件持续改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显著,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网通办,办结时限全省最优。“十三五”期末,发放社会保障卡401万张,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154.8万张。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十三五” | 2020年 |
规划目标 | 完成数 | |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6 | 21.2 |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以内 | 4.1%以内 |
3.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 5.5 | 7.58 |
4.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7 | 51.03 |
5.扶持创业与带动就业人数(万人) | 5 | 9.15 |
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7.7 | 7.9 |
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6 | 57.19 |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3 | 212 |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5 | 17.41 |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4 | 23.94 |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 96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8.5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8 | 100 |
14.发放社会保障卡(万张) | 298 | 401 |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疫后重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机遇时期,科学规划未来五年的发展,对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实现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举措,将有利于我州扩大有效投资,改善发展条件,促进内需消费。湖北省着力构建“一核支撑、两翼并进、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建设“宜荆荆恩”城市群,恩施州作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打造成为武汉城市圈与成渝城市圈紧密联系的纽带。州委州政府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彰显“土、硒、茶、凉、绿”优势,奋力推进恩施绿色崛起,将为我州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搭建新的平台。在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成为主题,经济社会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加快改革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的体制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打造一支推动恩施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要求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全州人民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民生保障。
(二)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恩施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困难比以往更为突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深入影响,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对我州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持续较长的时间;我州工业基础薄弱,吸纳就业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仍然保持在80万人左右,转移就业不稳定因素增加;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并存,本地企业薪资水平、就业环境对劳动者吸引力不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了社保扩面征缴难度,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压力;技能人才总量和素质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相对滞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进一步显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城乡居民之间、不同行业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不同群体社保待遇不够平衡;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思路,坚持党建统领,狠抓四项重点,围绕“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彰显“土、硒、茶、凉、绿”五大优势,勇担使命,开拓进取,为把恩施建设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极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对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要求,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事业发展全过程,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社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问题,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更大力度推动思想破冰、观念变革,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机制创新、流程再造。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人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就业和劳动关系稳定,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为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结合国家、省、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十四五”时期,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形势保持平稳,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十四五”期末,全州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完善社保体系和提高保障能力。社会保险覆盖面更加广泛,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协调发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更加优化,社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民生作用更加显著。“十四五”期末,全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21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
——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初步建成与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乡村人才不断涌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8.2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更加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
——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更加全面,人社公共服务不断优化。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十四五”末,发放第三代社会保障卡10万张。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十四五” | 属 性 |
完成情况 | 目标 |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1.2 | 15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以内 | 4.1%以内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7.19 | 60 | 预期性 |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12 | 210 | 预期性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41 | 19 | 约束性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3.94 | 25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7.9 | 8.2 | 预期性 |
8.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8 | 2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9.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4 | 60 | 预期性 |
1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8.5 | 95 | 预期性 |
11.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100 | 99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2.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 | 10 | 预期性 |
第三章 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拓宽农村就业渠道,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激发全社会创业积极性,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兜住民生底线。全面促进恩施州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
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重要目标,确保实现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提质扩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新旧动能转换中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含量。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快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就业,促进新型消费增加就业。
第二节 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
紧扣“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彰显“土、硒、茶、凉、绿”优势。做深“土”文化,彰显土家族文化,巴文化,土司城、女儿会、龙船调、摆手舞等土苗优秀民族文化优势,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学作品、文旅精品、文创产品。擦亮“硒”品牌,彰显“世界唯一探明的独立硒矿床”和“全球最大的天然富硒生物圈”两大世界级资源优势,研究硒标准、开发硒资源、打好硒品牌、发展硒产业。延伸“茶”链条,彰显恩施作为全省最大、全国地级市第四大的180万亩茶叶种植基地优势,以“一红一绿”两大品牌引领全州茶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彰显“凉”特色,恩施平均海拔1000米,海拔1200米以上地区占总面积的29. 4%的海拔优势,打造武汉、重庆两大火炉之间的纳凉避暑、康养度假胜地。放大“绿”优势,彰显恩施70%以上森林覆盖率的绿色生态优势,奋力推进绿色崛起,让恩施的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积极招商引资,引入优质企业进入高新区(工业园区),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探索“东部企业+恩施资源、东部市场+恩施产品、东部总部+恩施基地、东部研发+恩施制造”等合作方式,推动更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恩施,带动就业增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
第三节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就业空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以特色农产品为方向,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在“烟、茶、林、果、畜、菜、药”上做文章,打造“恩施硒茶”“恩施硒土豆”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积极引进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一村一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备、流通、销售链条,扩大农业吸纳就业规模。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民宿集聚区,创造更多乡村就业机会。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援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加大对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吸纳非全日制就业能力。支持小店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招用兼职人员等方式,增加就业机会。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线上培训、移动出行等新就业形态,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劳动者就业增收。建立零工驿站,鼓励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学校、厂房、房产或政府新建的方式建设相对集中、管理规范的零工市场,为零工就业者提供物力服务空间,并同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招聘求职信息发布等服务。搭建共享用工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余缺调剂。“十四五”期间建成州、县、乡“1+8+88”零工市场体系。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四节 抓创业促产业稳就业
实施能人返乡、专家“联姻”、博士引进行动。以恩施籍在外成功人士为载体,以各地恩施商会为平台,组织开展招才引智,以优质项目吸引“恩施能人”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返乡创新创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围绕生物医药、硒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在恩施领办、创办、共建企业。按照新增一批、壮大一批、激活一批思路培育市场主体。创建“创业学院”,打造众创空间、“双创”俱乐部、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就业培训基地等“双创”载体。加强政策、资本、人才集聚帮扶,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创建全国全省名优品牌,培植一批税收过千万元、产值过亿元企业。着力服务工业经济、乡村振兴、新兴产业。依托“1+8”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园,依托州内高校、科研院所逐步打造一批小试、中试车间,配套量产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建立“产学研联盟+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打造集种养、加工、营销、文旅开发为一体的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医疗保健、旅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现代服务业及配套产业。大力培育飞地经济、指尖经济、网络直播经济等新型经济业态,打造一批新兴产业基地。
第五节 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展毕业年度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免费提供创业载体,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扩大创业带动就业。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向大学生开放创业资源。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多形式大学生创业大赛,培育一批创业典型,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
第六节 大力推进返乡创业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形成有恩施特色的农民工创业基地。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合理配套标准化厂房、培训平台、交通物流仓储设施,加大金融、土地、税费等扶持力度。支持农民工返乡创办农村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鼓励在外恩施籍人士组建区域性商会,多形式举办返乡创业动员会、恳谈会,围绕“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和“土、硒、茶、凉、绿”优势,挖掘比较优势创业项目,建立产业项目清单,以优质项目吸引“恩施能人”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返乡创新创业。加强对科技能手、“土专家”等乡土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引导鼓励其留在当地、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创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示范项目,营造返乡创业深厚氛围。
第七节 统筹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发布,优先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做好劳务协作。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帮助留乡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健全帮扶产业发展用地、环保、信贷等配套政策,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等多元化乡村产业形态,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和就业帮扶专岗开发,提升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水平,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在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恩施高新区建设一批就业见习基地,支持高新区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实践。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医生、基层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岗位就业。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机制、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机制,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针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年龄较大、技能低下、无收入来源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刑满释放人员、残疾人、戒毒康复人员等群体参加免费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做好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按规定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引导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第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安全规范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总体部署安排。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各项制度参数和缴费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接续。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规范完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适时启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国家统一的遗属待遇政策,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支持个人储蓄类养老保险。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合理确定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增长机制,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严格执行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政策,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开展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法治化水平。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省级统筹。
第二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动态分析和管理,实施推进精准扩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做好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以外卖、网约车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工伤保险保障对象由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在持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基金征缴,强化主体责任,夯实缴费基数,实现应收尽收。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落实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让参保人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建立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基金统筹层次和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稳步增长。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社保服务体系。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下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线上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统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经办风险管控,全面实现风险防控进规程、进系统。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着力健全州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基金监督行政执法制度,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督,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督。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升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第五章 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制,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展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业,打造恩施州人才蓄水池,助力人才强州。
第一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推行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提高岗位设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完善体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短)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开展多层次多类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
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水平决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与综合医改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继续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三节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与考点学校合作,深入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推进覆盖所有考点的人事考试监考指挥平台建设,推进考务组织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命题研究和题库建设,培养命题专家,提升命题能力水平。加强州、县人事考试队伍建设,锻造专业骨干队伍及面试考官队伍,提高基层考试机构管理能力。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利用多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环境。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在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提升科学化水平,促进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命题专家、面试考官及监考骨干队伍建设,提升人事测试服务水平。加强州、县人事考试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考试机构管理能力。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利用多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环境。
第四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引领高质量发展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导向,主动融入服务国家和省重点战略,聚焦大生态、大交通、大旅游、大产业,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人才政策落实举措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机制运行、服务保障,坚持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有效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强专家选拔培养,建设新时代专家队伍。以硒谷英才计划为引领,以柔性引进“候鸟人才”为抓手,运用差异化引才策略,简化引才程序,畅通引才流程,利用资源、环境等比较优势,加大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依据硒谷英才计划人才认定办法组织开展“硒谷英才”认定,发放“硒谷英才卡”,建立并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为硒谷英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优化人才环境,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恩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畅通、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推动对企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下放职称评审权。加强对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楚才卡”和“硒谷英才卡”持卡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强招才引智综合窗口服务工作,优化高层次人才来恩创新创业服务。大力开展专家人才基层(企业)行动,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第五节 聚焦产业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全面推进技能强州战略。根据区域经济、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遴选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上下联动的新时代工匠骨干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方式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打造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力度,开展劳动竞赛、巾帼建功立业、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更好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的作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工资级差,完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州民族技工学校创建高效技工学校,引导我州企业在技校开设订单式培养、定岗式培训,引导学生在州内企业就业。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的毕业生规模,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持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打造技能培训品牌,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政策,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第六节 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加大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支持各方面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健全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养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示范活动,深入开展专家人才基层行活动,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和产业流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加大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偏远乡镇倾斜力度,落实到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做好脱贫地区技能帮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消除农村户籍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围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技术技能培训,打造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
第七节 建设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恩施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积聚企业、引领市场作用。支持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城镇街道和较大乡镇建设劳务市场、零工驿站等小微型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市场主体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优化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环境。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标准体系。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建设公共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劳动力和人才供求信息和薪酬水平。加强劳务市场、零工市场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网络招聘、灵活用工等新型业态招工用工行为,依法打击违法侵权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第八节 发展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业
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梯次培育体系,着力培育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壮大一批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劳务品牌和企业品牌,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人力资源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树立“人力资源+”理念,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各行业产业深度融合。培养人力资源经营管理人才,着重培育行业领军人才。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培育。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搭建招才引智、劳务协作、交流展示和创新发展平台,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开展与各省市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合作,共建“宜荆荆恩”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作用,提升行业自律自强水平。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规范特殊工时审批,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监测、规范和引导,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关停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施企业薪酬指导计划,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新评估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修订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解决机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建立调解仲裁机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效能。开展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加强仲裁类案指导,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仲裁。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提升仲裁终结率。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完善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逐步统一裁审标准。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仲裁员分级分类培训和管理,完善仲裁员素质提升机制。加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做好风险防控,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加快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推进“网上庭审”,做好网上调解仲裁服务。
第四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动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地落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长效机制,开发建成人社信用监管平台,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依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全面打造智慧监察系统,建立集中调度、分级响应的预测预警机制,构建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的工资支付体系,营造客观公正、联合惩戒的信用评价环境,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的“互联网+智慧监察”执法模式。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健全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体制,推进“无欠薪”城市创建行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举报投诉窗口接待服务规范,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方位便民服务,持续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五节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健全完善州县(市)镇三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探索建立农民工综合信息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完善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第七章 提供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提升人社治理效能和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服务事项向基层平台下沉、向银行等网点延伸,强化服务协同,实现人社全业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公共服务事项“跨层级同城通办”,高频率事项“全城通办”“跨域通办”“掌上办”。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时限最短、跑动最少的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推动数字化改革。把“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作为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技术支撑,强化业务数据向上集中,推动对内对外数据共享,实现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大力推进服务行为专业化。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开展练兵比武、“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服务快办”等行动,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强化全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项督查。持续推进“人社服务疏堵去痛解难”专项行动,深化“减证便民”“限时提效”“拓服创优”。建设业务运行监控系统,不断提升行风建设实效。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打造集政策解读推送、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线上智能服务、线下自助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安全、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加强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稳步推进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向乡镇和街道赋权。探索建立网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人才一体化协调发展平台、社保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关系区域一体化协调处理平台,不断实现共治共享。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整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人社业务职能,实现经办流程简化、优化和标准化。梳理人社领域标准清单,加快制修订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实施配套标准。建立人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业务一体化运行,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设施。探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标准化试点,加强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布局、建设标准和人员配备标准,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供给和承载能力。形成组织规模完善、流程操作标准、程序制度规范、协调机制顺畅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节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着力加强服务基础信息化建设。配合推进与上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打通上下、贯通内外,实现人社服务“应上尽上”。建成“恩施州城乡劳动力人力资源平台”、“恩施州创业担保贷款系统”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系统”“湖北公共招聘网”进行对接,构建全州统一、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强化经办、网办、监管、统计、分析、风控、大数据应用、智慧服务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功能,支持资金的审核监管和服务绩效考核,支撑开展就业形势分析预判。大力推进省集中业务系统应用,配合全省人社基础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夯实人社服务数据基础,实现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加强社税、社银合作,畅通信息共享。加快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行电子社保卡,积极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扩展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和其他民生领域的应用目录清单,依托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主要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凭证用卡、缴费凭卡、待遇进卡、结算持卡,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用卡。推进在其他民生保障领域提供集成服务支撑,探索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用卡。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大规划监测评估,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本规划有效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落实资金保障
争取各级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层次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稳定增长机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社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现代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制订年度计划。定期实施规划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
第四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统筹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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