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初审情况的公示(2025年第四批办件)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鄂人社函〔2019〕279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经办规程>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3〕2号)等规定,在个人进行意愿确认的基础上,经州就业局审核,2025年州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四批办件)符合补贴条件的共计33人,补贴金额共计168285.75 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贰佰捌拾伍元柒角伍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53912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4373.75元,人员类别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7人、国企下岗失业人员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2人、其他1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0718-8291416(州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附件:2025年度州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明细表(第四批办件)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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